云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推免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现将我院2025年推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原则
(一)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二)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三)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二、推免程序
推免程序分为推荐阶段和接收阶段。
(一)推荐阶段
1. 报名:学生提交《云南师范大学推免报名表》、《云南师范大学推免思想品德考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2. 资格审核:按差额确定推荐候选人。
3. 公示推荐候选人名单。
4. 开展推荐考核,组织体检。
5. 确定推荐资格名单。
(二)接收阶段
1. 推免生注册个人信息、填报志愿,查看并回复复试通知。
2. 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查看报考情况,发送复试通知。
3. 学院组织接收考核。
4. 组织接收学生参加体检(注:推荐阶段已经体检的不用重复体检)。
5. 学院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
6. 学校、学院公示推免接收名单。
三、推荐候选人确定原则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1级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学生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20%,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学生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30%。
(三)思想品德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违法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公共课重修记录不得超过2科,专业课无补考、重修记录。
(四)同等条件下,按照本科期间是否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的顺序优先推荐。
(五)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专业平均成绩、科研成果成绩和实习实践成绩进行排名。
(六)无故欠费或恶意欠费学生不得参加推荐。
(七)达到我校推荐考生的条件。
四、学院推免计划
普通计划:7人,卓越人才计划(4+2):4人
分配原则:
化学专业:普通计划6人,卓越人才计划4人,共10人;
制药专业:普通计划1人,共1人。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一)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二)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违法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的。
(三)不能按时毕业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者。
(四)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六、其他要求
(一)已被接收的硕士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按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二)在校期间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在推荐前到教务处落实学籍注册情况。
研究生推免分值计算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5届研究生推免分值计算实施细则(试行)》。
云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
2024年9月9日